走出劳动合同争议新迷局1

发布日期:[2014/7/3 14:50:33]          来源:泰安劳动法律师网

 先签空白合同 后补具体内容

 

三年前,阿频与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久前双方却因为劳动纠纷而闹上法庭。

在用人单位所提交的劳动合同中,阿频的工资标准定为23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自20118月开始。但阿频提出,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是单位在原先双方签字盖章的空白劳动合同上事后单方添加内容形成的,并提交了入职申请表、发放工资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记录,证明其实际的入职时间应为20112月,其在职期间真实的工资收入为每月3600元。用人单位对此未能提交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法院根据阿频提交的证据采纳了其所提出的主张,确认双方于20112月建立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的月工资为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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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白合同要说“不”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为了趋利避害,可能就会出现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对自身有利的不实内容等行为。因此,劳动者切记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上述案件因劳动者持有入职以来的工资流水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无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方得到支持。

劳动者在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重视在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内容,并且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方能有备无患。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文章由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何明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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