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吴吉仁,男,现年59岁,系某某单位在职职工。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经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2008年10月22日在上班的劳动中不幸受伤,经XXX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轻度脑震荡;(2)、左侧枕部头皮血肿;(3)、左眼球钝锉伤;(4)、C3-C6椎间盘移位。2009年5月在XXXX附属一院诊断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左上肢肌力减退为III级。2009年7月6日经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及病情证明附后)。工伤后至今,先后经XX人民医院、XXX大学附属一院、XXX卫生院药物及物理治疗,现仍留下以下后遗症:(1)、健忘症及身体感觉异常,主要表现为对数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体麻木、发烧、触电样感觉;(2)、颈椎活动受限;(3)、双上肢活动受限,不能上举、外展、后伸;(4)、右上肢持续性麻木,剧烈疼痛,肌力减退,不能负重。
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已不能参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为盼!
此致
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